FUNIKISKY精油: 使用的專業知識及安全事項
1.精油最好不要內服,除非獲得醫師的指示。
2.懷孕初期幾個月內最好避免使用精油來按摩或泡澡。
3.精油不能取代藥物。因此,使用後如症狀持續,請一定要看病就醫。絕不可因使用精油而放棄原先已在服用或使用的藥物。
4.患有高血壓、癲癇症、神經失調及腎臟方面疾病之病人請小心使用。使用前最好先請教醫師。
5.請按建議量使用。使用過量會導致反效果,甚至對身體造成過大負擔。
7.精油必須透過植物油調和後才能使用,除非有其它特別的建議。
8.請避免小孩直接碰觸,以免誤用而發生危險。
9.精油必須儲存於密封完好且為深色的玻璃瓶內,並且放置於陰涼的場所避免陽光直射。如此可延長精油壽命及確保精油的品質穩定。
10.避免使用精油於塑膠、易溶解或油彩表面的容器,當精油與植物油調和時,請使用玻璃、不銹鋼或陶瓷器。
11.新生兒(2個星期內)不宜使用精油。
12.在飲酒後或駕車前, 請避免使用某些精油 : 如快樂鼠尾草、伊蘭伊蘭。
13.氣喘患者不宜用蒸汽吸入法,請用作調養,不要在發病時使用。
14.避免在近眼部、口部或敏感的地方使用精油。
15.皮膚或體質敏感者,請在使用前先進行敏感測試。有些精油會刺激敏感的皮膚,如柑橘類或辛香類精油等等,請先在小處皮膚上試其反應,後才用到其他較大的地方上。
16.請按照指示用量,勿參考其他精油品牌廠商的建議使用量。不同廠牌應避免混用,以確保效果及避免反效果。